中方:国际海洋法庭无权审理“菲南海仲裁案”
发布时间:12.09.2014 来源:京华时报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谈判始终是国际法认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最直接、最有效和最普遍的方式。它向国际社会传递一种信息:有关国家要妥善解决在南海的争端,强加于人行不通,磋商谈判是正道。
“昨天,外交部受权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重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的严正立场,并从法律角度全面阐述中国关于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接受专访时表示,谈判始终是国际法认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最直接、最有效和最普遍的方式。它向国际社会传递一种信息:有关国家要妥善解决在南海的争端,强加于人行不通,磋商谈判是正道。”
文件指出,本立场文件旨在阐明仲裁庭对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没有管辖权。本立场文件不意味着中国在任何方面认可菲律宾的观点和主张。本立场文件也不意味着中国接受或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提起强制仲裁。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